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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法院一审判决返还不当得利不当宣城中院二审裁定撤销
日期:2020/9/25 15:30:08 点击:332
日前,安徽兴才律师事务所付明友主任律师成功办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皖18民终834号民事裁定,撤销广德市人民法院(2019)皖1822民初4189号民事判决,驳回合肥益祥福德汽车服务公司的起诉。
该案一审被告安徽广德捌佰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一审中未委托本所主任付明友律师代理,而是委托本市其他律师代理,广德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捌佰利公司于判决10日内返还原告益祥公司71500元;驳回原告益祥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合肥益祥公司不服,也提出上诉;安徽广德捌佰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看见案件部分败诉,慕名找到本所付明友主任律师,请求付主任给其代理二审上诉,付明友主任律师分析案情和证据,决定接受二审代理。
本案经过二审开庭,二审法官采纳本案安徽广德捌佰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代理人安徽兴才律师事务所主任付明友主任律师一种代理意见,认为本案黄某涉嫌犯罪,应交公安机关处理。故裁定依法驳回合肥益祥福德汽车服务公司的起诉。
本案的成功办理,体现付明友主任律师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得到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资深法官的普遍认可!
安徽兴才律师事务所 刘勇